只有在屬性與舊版相容文件庫的任何文件設定檔都不再有關連時,您才能刪除該項屬性。 若是您由文件設定檔刪除屬性,該項屬性就不會出現在任何文件設定檔上。
附註 一旦刪除屬性後,就無法將其還原。系統屬性是無法刪除的。
若要編輯文件設定檔描述,請在 [描述] 方塊內進行必要的變更。選擇或清除 [需要使用者輸入此屬性的值] 核取方塊,以指定使用者是否需要輸入屬性值。若要編輯「清單」屬性的值,請按一下 [編輯值],再作需要的變更。
附註 若要由文件設定檔移除屬性,請清除屬性的核取方塊。刪除屬性之後,任何文件設定檔都不再能夠使用該項屬性。
您所選擇的屬性將不再出現在文件設定檔裡,而且文件庫裡的任何文件設定檔,也將無法使用此項屬性。